殺警判無罪/嫌有病逃死 李承翰老父嘆:我們的命比較便宜

記者廖國雄、何正鳳/嘉義報導

台鐵殺警案今(30)日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引發大眾嘩然,嫌犯被判「無罪」,50萬元交保,需強制就醫5年;判決理由,法官認為嫌犯罹患思覺失調症,生病10年卻停藥,犯案當下急性發病,智商退化剩76,無辨別能力。到場聆聽判決的李家爸媽完全無法接受,李爸爸認為起碼要判無期徒刑;嘉義地檢署也無法認同,甚至認為法官還讓嫌犯交保,實在荒謬,會提起上訴、抗告。

▲殉職鐵警李承翰的老爸爸,面容憔悴、神情無奈。

聽到一審無罪判決,老媽媽情緒激動步出法院,老爸爸走出法院,沿路都是駝著背、精神萎靡,需要外人攙扶。

殉職鐵路警爸爸李增文:「(記者:差很多嗎?)差了十萬八千里,(記者:怎麼說十萬八千里?)無罪阿,(記者:還能50萬交保你覺得呢?)」

實在是不敢相信,兒子死於非命,兇嫌獲判無罪,殉職鐵警李承翰的爸爸李增文說:「至少要無期徒刑,把人刺死了,這樣說他有病,誰可以接受?因公執行任務,警察的威嚴都沒有了。」

李承翰的媽媽也表示:「我心很痛,我全身都無力,(記者:你有看到嫌犯的表情嗎?)我覺得他很高興。」

▲鄭姓兇嫌殺死警察,被判無罪。

當鐵路警察的兒子,去年7月值勤時,在台鐵列車上被鄭姓男子持刀殺死,檢察官求處無期徒刑,將被告起訴。沒想到一審判決出爐,出現逆轉,法官以判無罪做出宣判,具保50萬元,需5年強制就醫。 

殉職鐵路警爸爸李增文:「認為他有病,我們死了不要緊,我們的命比較便宜、也不值得。」

歷經9個月的審理,法官認定鄭姓兇嫌罹患思覺失調症,生病10年卻停藥,行兇當下處於發病階段,對自身行為沒有控制能力。

▲法院指出被告行為時有精神障礙,因此判處無罪。(圖/資料照)

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雖然認定有殺害員警的行為,但是因為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和理解自己的行為,被告智力退化,智商只剩下76而已。」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對這個無罪判決,我們是一定會提起上訴。讓他交保,那我們也是認為這個是一個非常荒謬。」

▲鄭姓男子逃票殺害鐵路警,一審無罪還能用50萬元交保。

殺警卻被判無罪,震驚社會。而嫌犯雖然能以50萬交保,但是家屬表示30日無法辦理。鄭姓嫌犯下午4點多再度坐上警備車、還押看守所。檢方緊鑼密鼓準備上訴,不讓無罪判決成為最後結局。(陳韻如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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