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座1公里內遭開10罰單 真相曝光…網酸:根本行動炸彈

社會中心/張雅筑報導

短短一公里被開10張罰單,到底合不合理呢?彰化一名員林曹姓營造業董座於去(2019)年6月開車行經國道1號北上彰化路段時,被後方車輛透過行車紀錄器畫面拍下違規行為,事後依「行駛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舉發,但曹董收到罰單時傻眼,因為短短1公里就被開10張,讓他氣得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全案經彰化地院審理後,撤銷3張罰單,但仍需繳納2.1萬元的罰鍰。

▲曹姓營造業董座在國道短短一公里內被開罰10次,他收到通知時相當傻眼,決定提出行政訴訟。(示意圖/資料照)

據彰化地院判決書指出,去年6月25日下午2時許,曹姓男子開著小貨車行經國道1號北上192公里處的彰化系統交流道接國道3號北向193.5公里處,這短短1公里、5分鐘的時間,他分別遭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和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公路警察大隊依法開出10張違規通知單。經了解,是有民眾透過錄影影像舉發曹男的違規行為,直指他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未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嚴重影響其他用路人的行車安全。10張違規通知單,分別各罰3千元,同時記違規點數1點。

據悉,違規被連續開罰的曹男是彰化員林地方知名的營造業董座,對於一口氣收到10張罰單,且違規地點都在國道該路段1公里內,讓曹男覺得太誇張、質疑這是「重複處罰」,所以決定提出行政訴訟,盼罰單可以撤銷。不過,經彰化監理站依據警方所提供的錄影影像畫面顯示,曹男在國道上行駛時確實有違規的情形,不緊多次沒使用方向燈就變換車道,還在變換車道時壓到槽化線,且也沒有注意適當安全距離,「明顯已影響他人行車之安全,易造成追撞事故」。

監理站強調,曹男的違規事實明確,一切都符合道路交通處罰管理條例的裁罰基準規定。但曹男認為,短短一公里被開罰10次,這分明就是「同一時間對同一行為重覆處罰」,法律明定一行為不能數罰,所以他決定提起行政訴訟。彰化地院法官審酌後表示,確實有幾次的變換車道違規行為應屬同一違規行為,所以法官認定有3罰單重複處罰,應予撤銷,但就民眾提供的畫面顯示,曹男違規屬實,短短不到3秒就從外側車道變換中線再換到內側車道,且沒打方向燈,沒多久又從內側車道變換中線再換到外側車道,數次變換車道超越前車,且都違規,此外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簡單來說,曹男最後還是在短短一公里內被開7張罰單,每張各罰鍰3千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短短1公里被開10張罰單,最後經法院審理還是高達7張,這究竟是「檢舉魔人」還是「違規魔人」呢?此消息和判決結果在PTT上引發網友熱議,鄉民一面倒認為是曹姓董座的問題,紛紛留言說,「一公里裡面不打方向燈鬼之切入7次,被檢舉應該啦」、「最賭爛這種開車不規矩的」、「一公里可以違規10次,根本是行動炸彈」、「一公里連續切換車道是在演警匪追逐片嗎」、「國道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車速100的地方你這樣玩嗎」、「明明是違規魔人被處罰大快人心」、「不是檢舉魔人,是正義之士」、「一公里能變換車道10次已經是危險駕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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