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N號房 綠委提修法:加重散播者罰則、性影像即時下架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南韓日前爆發「N號房」事件震驚國際,主嫌不但性虐待未成年少女,還拍影片招收會員觀看,尤其是74名受害者中多達16名未成年少女,最小僅11歲。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賴品妤、蘇巧慧、林楚茵、吳思瑤等人今(12)日召開「我的性私密我自主!台灣不能有N號房」記者會,呼籲台灣應儘快訂定專法規範性私密影像外洩的問題,包括范雲、蘇巧慧、賴品妤都有提出各自的草案版本,除了提高對加害者的罰則之外,也要求各平台應快速下架這些性私密影像。

▲范雲等人召開「我的性私密我自主!台灣不能有N號房」記者會。(圖/林楚茵辦公室提供)

范雲表示,目前受害者在還沒有被威脅或詐騙之前,完全無法處理,沒有辦法拿回他的性私密影像,但他提出的草案就能在24小時內處理。這幾天也才剛發生女士官在軍艦上的親密過程被偷拍,還散播給全艦官兵,甚至也在網路上散播,導致該女士官最後被解職,精神嚴重受創。

范雲指出,目前的法規無法提供被害者任何保護,而且現在性私密影像的取得非常容易,因此,他提出的草案有幾個重點,第一,防範數位性別暴力;第二,補足現有法制不足,當前刑法是關注社會法益,但他們關注的是個人法益;第三,性私密影像即時下架機制;第四,被害人保護服務;最後則是加害人也應該要有適當的處置。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圖/記者張之謙攝影)

蘇巧慧則表示,他也有提出一個版本,目前已完成一讀,事實上,他在上一屆就曾經提出,因為當時他接到陳情,一個未成年女生跟男友分手後,裸照被送到全班傳閱,讓他痛不欲生,這種痛真的是每一個父母都不希望發生,這就是一種新的網路犯罪型態,需要有法律來做規範。

蘇巧慧指出,他的版本有三個重點,第一,明確定義犯罪行為;第二,訂定適當罰則,因為現行法規的處罰太輕;第三,要有被害人保護機制,24小時內先把影像快速下架,再做處置。

▲民進黨立委賴品妤。(圖/記者張之謙攝影)

賴品妤表示,這麼多年來,每當爆發這類案件時,往往都是受害者被指責訕笑,這樣的風氣,會讓公布私密影像變成一種威脅的手段,面對類似事件,法律應該建立性別平等的價值,譴責加害者,最重要的是保護受害者。

他認為,現行法規都是用散播猥褻物、誹謗罪來處理,不但很怪,罰則也不高,同時也不能罰到這個犯罪的本質,這類行為不只是傷害善良風俗或是破壞他人名譽,所以需要有專法,他也會提出自己的版本,版本越多越好,這樣的犯罪在台灣已經行之有年,現在就是修法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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