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少女與180公分男網友深夜外出 慘遭摀嘴脫褲硬上

社會中心/實習編輯葉定豊報導

苗栗一名現年16歲少女阿花(化名),2017年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身高180公分的陳姓男子,2人同年7月某日深夜會面後,陳男將阿花帶回住處,竟然將阿花強壓在床上,強行發生關係。這段經歷讓阿花內心感到自責,事後又被同學霸凌,使她萌生輕生念頭,好在男友不斷開導,阿花才決定在事發一年後,到警局報案。本案經審理後,苗栗地法判陳男3年4月徒刑。目前本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中。

判決書表示,身材高大的陳男,2017年7月16日凌晨12時30分,約阿花到竹南鎮的家中聊天散心,阿花跟隨陳男到家中2樓某個房間內,房門才剛關上,阿花突然被陳男強壓在床上,短褲和內褲一併被陳男拉下;陳男怕阿花發出聲音,還用手摀住阿花的嘴巴後,陳男不顧仍在掙扎中的阿花,性侵得逞。事後阿花認為,自己沒有聽從父母的話,才會被陳男性侵,因此感到自責選擇隱忍,導致阿花沉默寡言,容易情緒低落,在報警前,阿花還被同學誣陷偷竊,內心承受極大壓力。直到2018年8月,阿花在男友的開導下,決定報警處理。

▲阿花被性侵後,個性變得沉默寡言,容易情緒低落。(示意圖/Pixabay)

法院審理時,陳男便稱,事發當天阿花傳訊說「心情不好」,便約阿花出門見面聊天談心,2人碰面時,阿花非常主動跟我調情,自己才會將阿花帶回房間,發生性關係,之後阿花刪除交友軟體沒聯絡,這件事直到阿花一年後報案,自己才想起這段過往。陳男還強調,2人是合意的發生關係。

阿花反駁,陳男把她壓在床上時,一開始讓她很驚嚇,隨後想推開陳男,卻推不開;陳男一直摸她、親她,當她想大叫時,又被陳男的手摀住,再脫掉外褲及內褲性侵。事後阿花覺得陳男的體液「很噁心」,每次想起來,內心就會感到痛苦、心情低落、不斷落淚,甚至出現輕生念頭。

法官查驗阿花驗傷單、事發現場照片及2人交友軟體上的對話後,認定陳男行為已經造成阿花無法抹滅的心理創傷,此外阿花還表示「我希望他(陳男)可以去做一些對社會有益的事情」,因此苗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3年4月徒刑,目前本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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