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交通「詭罰」曝光!取締標準不一 駕駛不注意恐踩雷

記者蔡駿琪、周冠宇/台北報導

2019年9月文化大學女學生遭轉彎公車撞死,警方去年取締了1萬1千多件「未禮讓行人」,駕駛如果沒保持3公尺,就會吃上1200元罰單。有車主抱怨,警方取締駕駛違規的距離大多用目測或自由心證,標準不一。而用路人還盤點出台灣現今的5大交通法規地雷,讓人霧煞煞。

▲去年文大發生一起怵目驚心的車禍意外。

女大生提著東西走在斑馬線上,突然遭右轉公車撞上,人當場被捲入車底,這是發生在2019年9月文化大學的驚悚車禍意外。

未禮讓行人,警方光去年取締就有超過1萬多件,但是要被開罰,可不是單看有沒有碰撞這麼簡單。像是現在這樣,車輛離行人這麼近,不到3公尺的距離就有可能會被開罰。

▲汽車穿越斑馬線若和行人保持3公尺,恐遭罰款。

汽車穿越斑馬線時,依據規定,要距離行人一個車道寬,否則能處罰1200到3600元。但有駕駛抱怨,警方取締駕駛違規的距離大多用目測或自由心證,標準不一,駕駛恐怕容易踩雷。

交通法規第二雷,行人違規闖紅燈遭車擦撞,人稱「帝王條款」,正因為行人只須被罰300元,但正常行駛的車主罰責反而高4倍,罰1200元。

民眾:「就是要以比較合理的規則來做判決」、「很多(地雷)啊,我申訴過很多件,你法規在變,你說的號誌照理講也要跟著做改變。」

盤點5大交通地雷「奇怪罰責」,更讓駕駛霧煞煞的還有前車急煞遭追撞,下車理論卻被開「妨礙交通」;開車用手機要罰,但用擴音、免持聽筒就不罰;或是單車騎人行道都說要罰,但大台北的單車專用道又都在人行道上。

▲交通「怪罰」一覽。

台北交通大隊組長王均:「因為這些項目主要都是我們為了要去減少事故的發生,我們還是會去依照相關的規定來做執法。」

為減少事故,還是得用罰責規範,但行車上路,駕駛如果擔心誤踩雷受罰,最好的方式就是小心行駛,免得荷包失血。(李紹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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