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 大法官超直白「1句話」秒說服眾人喊:有道理!

記者林恩如/綜合報導

通姦除罪化爭議持續多年,亞洲非回教的國家中,僅剩我國尚存在這項罪名,而司法院大法官29日進行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立即失效,意指台灣通姦正式除罪化,消息一出引起各界熱烈討論。對於宣告釋憲,其中參與解釋的黃昭元大法官提到,「監獄關得住人,但還是關不住心。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規定,是該劃下句點了」,不少人看了表示贊同直呼,「太中肯」。

▲通姦罪29日被大法官以791號解釋宣告違憲。(圖/翻攝自司法院臉書)

據法務部102年的民意調查顯示,仍有高達77%的民眾反對通姦除罪化,對於通姦確定除罪,部分民眾解讀有誤,認為除罪化後犯下通姦行為者就無須負責,但事實上,將通姦除罪化,指的是無法透過《刑法》來判罪,但民眾仍可透過《民法》和《家事法》的訴訟手段來維持權益。

參與解釋的黃昭元大法官就在協同意見書提到,「在本席認為:上述(釋字第554號解釋理由書)所謂婚姻忠誠義務,說穿了,就是配偶一方對於他方性器官的排他、獨占使用權,這是本號解釋和釋字第554號解釋所沒有說出口的配偶權之核心要素」,最後黃昭元大法官說到,「縱令動用刑法伺候,監獄關得住人,但還是關不住心。刑法第239條通姦罪規定,是該劃下句點了」。

透過黃昭元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的一番話,引發網友關注,紛紛直呼「大法官講的夠直白」、「歷史上的一刻」、「與時俱進的法官們」、「法律人真的感動」、「見證歷史的一刻」、「台灣更走向國際了」。

▲黃昭元大法官偕同意見書內容(圖/翻攝自司法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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