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爆衝突!41票贊成1票反對 香港立法會三讀通過國歌法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今(4)日是「六四事件」31 週年,香港立法會則在傍晚三讀表決國歌法,最終以41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的情況過關。

▲圖/翻攝自立場新聞

根據《立場新聞》報導,立法會今日審議《國歌法》期間,人民力量陳志全和議會陣線朱凱廸攜臭水肥料示威,現場傳出惡臭,導致會議須暫停。建制派事後強烈譴責二人做法,建制派「班長」廖長江認為事件可能構成刑事罪行,不排除要求主席稍後立即就國歌法表決,「點辯論都無用」;民建聯何俊賢認為,事件是對投支持票的議員「赤裸裸的威脅」。

▲圖/翻攝自立場新聞

陳志全在行動後解釋,相比起 31 年前在北京學運,現時在議會的抗爭只是「微不足道」。陳志全又批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想「快刀斬亂麻」,盡快通過《國歌法》,但陳志全相信香港人之後「一定會算帳」。

朱凱廸表示,今日的示威行為是要提醒外界,中共一直是「殺人政權」,而且要「毋忘六四」。朱凱廸說,「六四屠殺31周年,兼且中共逼香港人硬食《國歌法》,沒有比今日更適合灑臭水行動了」。燭光紀念死去的人,刺鼻的臭水則提醒全世界「中共殺人,遺臭萬年」。與中共為伍,只會沾得一身血腥。立法會外警察密佈,在議事廳抗爭是目前唯一出路。

不過,就在稍早,《國歌條例草案》已以 41 票贊成三讀通過。《立場新聞》報導,在表決之前,立法會會議改在會議室 1 舉行,不久民主黨許智峯又步出座位抗議,被在場保安攔阻。在推撞期間,許智峯手中水罌內的液體亦濺在地上,裡面還有昆蟲屍體。

▲圖/翻攝自立場新聞

國歌法大致規定,有侮辱國歌行為者,可罰款港幣5萬元或監禁3年。港府預定12日在憲報刊登法案內容,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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