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玩真的?港府警告各級學校…學生「不尊重國歌」可報警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簽署了經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條例」,並且將其公布生效,違反者最高可判處3年徒刑。香港教育局昨(18)日也發函通知各級學校,若是學生在唱國歌時有「不當行為」,學校應予以訓誡、勸導,倘若情節過於嚴重,可考慮報警尋求協助。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日前簽署了經立法會通過的「國歌條例」,並且將其公布生效,違反者最高可判處3年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香港教育局表示,學校需要向學生宣導唱國歌時應有的禮儀,藉此來宣揚愛國精神」。若學生有不尊重國歌的情況或唱國歌時有「不當行為」,學校應給予適當的口頭訓誡或是勸導,若情況嚴重且涉及違法,校方可考慮通報警方尋求協助。

▲香港教育局表示,學校需要向學生宣導唱國歌時應有的禮儀,藉此來宣揚愛國精神」。若學生有不尊重國歌的情況或唱國歌時有「不當行為」,學校應給予適當的口頭訓誡或是勸導,若情況嚴重且涉及違法,校方可考慮通報警方尋求協助。(示意圖/資料照)

除了要求學校和學生要遵守「國歌法」,港府還要求各級學校在每年這三天必須升國旗、唱國歌,分別是元旦、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7月1日)及中國國慶日(10月1日)。港府也建議在學校開學日、畢業典禮都應該懸掛國旗與唱國歌。

 

加入 @setn 好友

【#直播中LIVE】傅崐萁率藍委訪中 行前記者會
大數據推薦
【94要賺錢 未來事件簿】鴻海,中興電 士電 大亞 東元 智原月關316
熱銷商品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