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詐貸彰銀2億元 金德儀冒名買屋騙走1580萬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曾涉詐貸彰化銀行2億元的金德儀又重出江湖!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調查,金德儀今年3月找人頭冒名房屋買家,僅僅將名字改成與買家同名同姓後,竟成功騙過承辦房屋買賣履保業務公司、代書及房屋仲介業者,將本應退還買家的剩餘款項1580萬轉至人頭帳戶名下,房屋買賣履保驚覺真正的買家沒有收到款項,趕緊向警方報案,專案小組蒐證後在6月2日拘提金女,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

▼▲金德儀遭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逮捕。(圖/翻攝畫面)

根據調查,金德儀得知林女想要購買文山區興隆路四段一處中古屋,介紹其認識房屋仲介及代書業者,最後以2800萬成交,林女自備400萬頭期款後,又向銀行貸款4000萬,由於金額龐大,林女將買屋款先放到房屋買賣履保業務公司,交易完成後扣除20萬手續費,該公司本應再匯還1580萬給林女,但金女找人頭致電該公司,指林女與賣家有嫌隙,雙方不願見面點交金額,之後找人冒名領走該筆款項。

警方得知,金女找來人頭戶林姓男子(65歲),要求他到戶政機關將名字改成與林女一模一樣,並隨即以該名向銀行申辦帳戶,房屋買賣履保業務公司將1580萬元匯到林姓男子的帳戶後,才發現資料在收款銀行帳戶遭到竄改,趕緊向警方報案。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蒐證後,在5月20、22日逮捕林、周、蘇、王等4名共犯到案,4人到案後供稱受金德儀指使,專案小組在6月2日再持檢察官核發拘票與法院核准之搜索票拘提金德儀等4人到案,查扣相關贓證物及銀行帳戶。

警方調查本案共犯多人涉嫌改名辦理銀行帳戶假扮買方、提供人頭帳戶、填寫假資料及取款車手,以詐欺手法詐騙,全案依詐欺等罪嫌移送士林地察署偵辦,金姓主嫌遭羈押禁見,其餘人等5-10萬交保。

不過,警方質疑,該房成交價約2800多萬,林女卻貸到4000萬,懷疑可能向銀行貸得超過不動產市價的金額後,再利用前兩年只須繳息不還本的寬限期,繳交不到兩年就不還款,讓銀行低價法拍擔保品抵債,賺取超貸金額,且買賣房屋金額龐大,代書、房仲及房屋買賣履保業務公司竟無人發現買家性別、年齡都不同,根本並非同一人,後續將清查是否有其他知情人士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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