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細節曝光!專家分析:控制香港「無懈可擊」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6月30日通過的《港版國安法》,今(1)日正式生效,引起國際高度關注,有學者分析該法案後認為,無疑是對香港佈下「天羅地網」,更可以說是「無懈可擊」。

▲《港版國安法》今日生效。(組圖/資料照)

《BBC中文網》報導,中共政府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對其監督和問責,且由中央指派官員列為其委員,據《港版國安法》第48條提到,設立國安委員會公署,其職責包括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條件。

另外,第16條則規定,香港警務處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由中央政府指派,且在檢控與審判方面,國安委員會以及相關行政長官都有權干涉人士任命;第18條提到,在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安犯罪監控部門,其監控官任命也須得到國安委員會同意;第44條提到,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條件的法官,需要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

對此,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教授黎安友,形容該法案「精心設計」、「無懈可擊」,他更比喻這些細節「幾乎是天衣無縫」,就像是層層堆疊的結婚蛋糕。

黎安友表示,若有人能找到任何漏洞,《國安法》其實還有最後一道防線,也就是第65條:「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黎安友進一步分析後認為,這顯示了中央政府對香港人非常不信任,「北京十分忌憚外國的『惡意』干預,他們如今希望絶對保證(香港)情況在他們的控制之中」。

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學者戴大為,則認為該法案甚至比去年港府推行的《逃犯條例》更惡劣,他指出《基本法》載明中央不干預香港事務,但《國安法》卻允許中央插手,「將把香港轉變成一個不一樣的地方」。

此外,報導也引述第38條內容:「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等於是治外法權延伸置世界每一個角落。

綜合港媒報導,今日是《港版國安法》上路首日,就爆出一名可疑男子,被警方搜出身上帶有「香港獨立」旗幟,隨後依照違反《國安法》遭到警方逮捕,警方表示,已警告有可能違反《公安條例》以及《港版國安法》集結群眾,應立即解散離開,否則將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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