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騙財色上「爆社」批「不舉」 無關公益判拘役59天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張姓女子認為花了大錢幫男友考上機師,最後被分手,氣得上「爆料公社」大罵男友王姓男子是「愛情騙子」還說他「酒後不舉」,且公布照片,挨告加重誹謗。法官認為,其發布的指控無關公益,又無佐證,判決張女敗訴,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張姓女子不滿遭騙財騙色,上「爆料公社」踢爆男友,卻反被告誹謗,判拘役59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張姓女子宣稱與王男於2016年4月間透過PTT認識,並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因王男自稱曾在美國飛行學校受訓,想再考機師教官資格,張女因此出錢幫忙找家教、送王男出國。未料王男回國後,將她封鎖也未聯繫,氣得張女上網痛罵。

張女於2017年8月間,在「爆料公社」上發文,痛批張男是「航空業的愛情騙子,利用各種話術騙財騙色再分手,請女生小心以免同樣手法受害」,又批王男「私生活失檢」、「喝酒會不舉」等語,並將王男的照片公布,王男因此提告加重誹謗,檢方將張女起訴。

張女喊冤,文章不是她寫的,因為她有對王男提告詐欺,有把資料拿給朋友看過,可能是知情的朋友發的文。張女的委任律師表示,張女曾寄存證信函要求「爆料公社」下架文章,但至今都未獲回應。

法官認為,依據張女和王男的對話紀錄等私密資訊,及報案三聯單、刑事告訴狀等,都是張女所有,又該文章以第一人稱發文,因此認定文章為張女所發布。

至於發文的內容,法官認為,王男並非公眾人物,張女的指控僅與私德有關,無關公益,且張女所指「已有多位女生受騙」並未提出具體事證,因此判決張女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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