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折疊刀捅死2名防疫工作人員 雲南24歲男今日槍決

記者陳弋/綜合報導

中國雲南省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今(9)日下達一份死刑執行命令,依法對今年2月6日故意殺害2名防疫工作人員的24歲男子馬建國執行死刑。

▲雲南24男子馬建國持刀刺死2名防疫工作人員獲判死刑,今(9)日伏法。(圖/翻攝自微博)

根據《鳳凰網》的報導,生於1996年的男子馬建國2月6日在紅河州石頭寨鄉的交管關卡,因拒絕配合防疫管控,對卡點工作人員張貴周持手機拍攝蒐證的行為不滿,竟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朝張貴周胸腹部連續猛刺,再向前來勸阻的隊員李國民腹部進行捅刺,最終造成張、李2人死亡。

3月1日,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嫌犯馬建國故意殺人案並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馬建國提起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於年3月30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報導稱,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認為,馬建國故意剝奪他人生命,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馬建國在雲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拒遵守防疫政策和交管措施,持刀捅刺執行公務的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導致2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極大。加上馬嫌曾因犯下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又犯下故意殺人罪,算是累犯,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應依法從重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提到,雖然馬建國具有自首情節,但綜合考慮其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報導提到,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安排馬建國會見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行罪犯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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