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認錯!護航網紅怒譙憲哥「吃X」 允諾緩刑加碼捐百萬

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14:43 發文|15:41 更新)

去年8月間,綜藝天王吳宗憲不滿「館長」陳之漢護航網紅,開直播辱罵他「地下藝人總統」、「你什麼X」、「你吃X」、「連屁都不如」、「機X」等語,對他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今(29)開庭,館長維持認罪,因吳宗憲無和解意願,經考量館長講話風格後,提出「付10萬元作公益」、「2年內不再罵吳宗憲」2條件,預告將裁定緩刑2年,館長當庭答應,全案擇期宣判。

▲「館長」陳之漢允諾緩刑條件,並PO文加碼捐出100萬元。(圖/翻攝館長YOUTUBE)

館長今上午現身台北地院,自始維持認罪,強調是因吳宗憲先罵網紅,所他以才會反擊,吳懂得罵人不帶髒字,但不代表沒有貶人之意,雖然他自認道理上沒錯,但既然犯了法,就會尊重司法判決。

法官審酌,因雙方無法和解,考量館長近期官司也都是妨害名譽案件,願意認罪面對司法,決定給他緩刑機會,但附加條件為捐公益10萬元、2年內不得直播或公開對吳宗憲有任何公然侮辱及誹謗行為,館長當庭同意,當法官詢問多久期限內捐款,館長則回:「可以立刻捐款」。

法官更勸說館長,建議他可學習吳宗憲罵人不帶髒字,避免惡言相向,「開直播罵人雖然暢快,但還是要顧及對粉絲的教育意義,適度諷刺也能表達想法,不須動輒爆粗口講髒話」。

館長於庭外受訪時,表示法官要他半年內捐10萬元做公益,他願自己加碼10萬元以上,而他返家後隨即在臉書PO文,寫下:「我決定9月直接捐出100萬,給新北市政府兒少做公益,謝謝各位對這件事情的關心」。

▲「館長」陳之漢允諾緩刑條件,並PO文加碼捐出100萬元。(圖/翻攝館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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