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傳統追求法!工程師偷吃女同事 寫情詩還贈自畫像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工程師阿豪(化名),先前與女同事小萱(化名)發生外遇,還傳情詩給對方,內容提及「習慣在早晨和你談天,喜歡在轉角與你相遇見」等字句,甚至幫小萱繪製自畫像,阿豪妻子得知此事,不但傳訊向小萱攤牌,還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院判小萱應賠償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去年丈夫開始與同公司的小萱交往,兩人不但單獨吃飯、看電影及看夜景,丈夫還幫小萱繪製自畫像,並創作情詩送給對方,兩人甚至使用同款手機殼,認定小萱侵害她的配偶權,要求賠償60萬元。

▲北市工程師與女同事出遊看夜景,妻子怒告小三並求償。(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

小萱辯稱,她不知道阿豪已經結婚,遂與對方一同出遊,而且阿豪從未提起過妻子,直到正宮透過阿豪手機傳訊息給她,她才發現對方已經結婚,並未故意侵害對方配偶權;除此之外,兩人不曾認定彼此是情侶,單純以同事、朋友身份約會,兩人之間亦無親密接觸。

阿豪應訊時證稱,去年5月間,兩人曾相約看電影、看夜景、看攝影展及逛街等行為;不僅如此,兩人單獨看夜景時,曾拍下彼此依偎的影子照片,他也傳送情詩給小萱,內容提及「習慣在早晨和你談天,喜歡在轉角與你相遇見」等字句,認定兩人交往已逾越正常男女界線。

法官認為,儘管小萱聲稱不知男方已婚,但根據兩人同事說法,他介紹雙方相互認識時,早已提及男方有老婆和小孩,因此不採信小萱說詞,判她應賠償阿豪妻子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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