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曝兩岸「祕密管道」 陸委會:恐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陸委會前主委賴幸媛接受週刊專訪時透露過去與時任國台辦主任、現任中國外交部長王毅有「秘密管道」。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30)日回應時指出,「兩岸協商不應該有所謂的秘密溝通管道,或黑箱作業」,對於行政部門洽簽兩岸協議的過程,都需要依法處理,並接受國會監督,他並提醒當事人要注意有無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賴幸媛接受《新新聞》專訪透露,她與與當時擔任中國國台辦主任的王毅有「秘密管道」,首要面對處理的就是ECFA難題。這是兩岸最重要也最棘手的一項協議,同時也露當時兩岸ECFA談判秘辛。

對此,邱垂正今天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被問到這個問題時表示,對於相關當事人」的說法,目前的陸委會無從說明。不過他提醒,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第一項,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為主管事務均不得洩露,退職後亦同。公務員若違反相關規定,依情節輕重,可能涉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相關狀況由法規主機關處理。

面對《協商總在晚餐後:賴幸媛與王毅的祕密管道》一書,目前已開放預購。媒體追問,政府是否會主動就賴幸媛是否洩密進行調查,以及出版機構、撰寫人會否也在調查範圍內,邱垂正僅說,「我們去提醒當事人注意相關法規的規定」,表示調查與否視有關機構判定,至於出版方面,「台灣是出版自由的國家,但你要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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