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激戰客服妹7次!人夫當面曝「開房細節」…妻心碎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一名張姓人妻與丈夫結婚15年,豈料日前卻發現丈夫出軌,與一名客服人員甜甜(化名)在短短4個月期間接續開房7次,甚至互傳「爬上你身體嗎」、「只能爬我的喔」等調情訊息,讓張女心碎,搜證後向甜甜求償100萬元。對此,新北地院審理後,判甜甜賠3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人夫在網路上結識客服女網友,並在短短4個月中發生性行為7次。(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甜甜庭上辯稱,她與張夫是在2018年網路上認識,當時張夫提議以金錢性交易,她並不知道張夫已婚,同年9月時,得知張夫身分後,便開始有意疏遠,但張夫卻不斷要求見面、約會,甚至恐嚇、騷擾她,持偷拍影片要脅,甜甜強調,自己也是被害者,2019年1月間曾被張夫騙到汽車旅館硬上,而該案新北地檢署正在偵辦中。

法官調查,張夫與甜甜的聊天紀錄中,2018年9 月14日到29日期間曾提及「張夫:何時可以約出來」、「甜:明天哩,但我不想不戴保險套」、「張夫:問一下,我現在想要,是用手解決,還是忍到明天,留給你」、「甜:哈哈哈哈哈哈,什麼鬼,看你啊」、「張夫:當然是留給你,免得讓你說我表現不好」、「甜:下次我再穿,裡面不穿內褲」、「張夫:進房可以當場脫,然後」、「甜:有想我嗎?」、「甜:爬上你身體嗎」、「張夫:只能爬我的喔」等曖昧字句,加上張夫更當庭列出與甜甜發生性行為的地點、見面日期等細節,足以認定兩人有親密行為、不當交往。

法官審酌後,認為甜甜提出2019年1月遭張夫強制性交一事,檢方雖未偵結,但從張女提供2019年3月間至6月間的對話紀錄來看,能確認該時間點甜甜已拒絕與張夫再見面,且張女未能提供合意性交的證據,因此張女這部分主張外遇,難認有據,全案賠償僅考量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間所發生之事。並以張女受苦程度、接受心理輔導就醫狀況,審酌兩造情況,最終判甜甜賠30萬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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