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5警栽槍放毒犯 陳家欽:嚴懲並追究主官責任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桃園市平鎮派出所長吳彥霖、巡佐丁政豪及2名警員等5人,先前為了追求績效,竟栽槍縱放毒犯,冤枉無辜第3人,最高法院分別判4警5年4月到6年3月徒刑定讞,4警將從執法人員淪為階下囚,不過陳姓警員早已逃亡到加拿大,目前遭檢方通緝中;對此,警政署重申,各警察機關應依法行政,並落實程序正義。

警政署長陳家欽表示,各級幹部應勇於承擔轄區治安責任,嚴禁各單位有匿報案件,或績效造假等情事,違者將嚴懲不貸,同時追究考監責任,避免影響民眾對警察的支持與信賴。

▲警政署長陳家欽對桃園栽槍案發表看法。(圖/資料照)

警政署強調,為了強化警察專業,從104年4月起,對外減少協辦業務計20餘項;從107年起,對內則取消專案評比計畫達52項,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修正,藉以減輕同仁工作負擔,提高工作效能,更可專注於治安及交通等工作。

據了解,9年前平鎮派出所在春安績效排名墊底,隔年1月18日,丁姓巡佐掌握線報,率領李姓、林姓及陳姓等3名警員,違法搜索劉姓毒犯住家,但只搜到毒品,並未查到槍械。

4警發現劉嫌女友是通緝犯,為了取得槍枝績效,遂要求劉嫌交槍,才願意放過他的女友;劉嫌委託張姓友人幫忙找槍,並放入葉姓男子工廠廁所裡,警員先尾隨入內工廠,違法搜索起獲槍彈,再製作不實調查筆錄,並將葉男移送法辦,劉嫌及女友則被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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