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刀剁母頭無罪!法官嘆「跑了就跑了」 李來希3字轟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35歲梁姓男子,前年吸毒後持刀砍殺母親37刀,剁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二審高等法院20日宣判,認定梁男行兇時沒有意識,改判梁男無罪。法官坦言,梁男若第二天就宣告失蹤,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引發輿論譁然。對此,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前理事長李來希今(21)日在臉書痛批,「是人嗎?」

▲ 被控37刀殺母剁頭的梁男,二審獲判無罪後離開高等法院。(圖/記者楊佩琪攝)

桃園市一名35歲梁姓男子,前年吸毒後持刀砍殺母親37刀,剁下母親頭顱從12樓住處拋下,震驚社會,法官一審判梁男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昨(20)日宣判,認定梁男行兇時沒有意識,改判梁男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坦言,因為沒有強制處分,「梁男若第二天就宣告失蹤,也只能讓他「跑了就跑了」」。

針對法官的說法,李來希今日在臉書怒斥,「這是我們的高院法官說的鬼話?跑了就跑了!」

▲ 李來希批評,「兩手一攤不用辦案,還是法官,照領法官薪水。」(圖/資料照)

李來希指出,「縱放被告,把一顆不定時炸彈丟給社會,兩手一攤,跑了就跑了?說的輕鬆,事不關己,己不勞心?法官終身職,可以做到滿做到死,連老年痴呆了,兩手一攤不用辦案,還是法官,照領法官薪水,怎樣?法官說被告無罪就是無罪,法官說被告沒有再犯之虞,就是不會再犯?」

李來希進一步質疑,「再犯呢?那就再犯吧!法官又不是神,你們期待什麼?不服氣的話,你們來當法官啊!真她XX的,想罵人!問題是她們是人嗎?」

▲ 梁男二審獲判無罪。在衛生局人、桃園警方協助下,離開高等法院。(圖/記者楊佩琪攝)

桃園市衛生局副局長陳麗娟解釋收案流程,「收到個案,將按衛福部標準,評估個案的診斷碼及精神狀態;若符合,即由公衛護理師收案管理。依個案的級數進行關懷訪視、建立關係,依狀況提供妥適照護,例如提升個案病識感、穩定就醫及規則服藥。」

此外,對於法官「梁男跑了就跑」的說法,高等法院發言人兼庭長洪于智回應表示,「責付時已徵得梁男同意,才讓衛政人員陪同前往療養院;若醫生診斷需要治療,將依精神衛生法規定進行專業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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