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刀弒母斷頭判無罪!李茂生揭「1關鍵」 狠打臉鄉民

社會中心/陳又瑞報導

桃園一名35歲男子梁崇銘,2018年吸毒後和媽媽發生口角,沒想到他竟持刀狠砍媽媽37刀,甚至將頭顱剁下後從12樓住家丟出窗外。日前法院二審判決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引發社會軒然大波。不過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解釋,梁男吸毒時根本不知道自己會殺媽媽,犯錯時也不知道自己犯錯,「法院認為他的精神狀態不穩,為了他的健康以及社會安全,要求地方政府衛生局負起責任。但是,衛生局負得起這個責任嗎?」

▲梁崇銘二審獲判無罪。(圖/記者楊佩琪攝)

梁崇銘二審獲判無罪、責付桃園市衛生局,改寫一審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的一審原判決,引發社會輿論紛紛。李茂生解釋,梁崇銘吸毒的時候根本不知道自己會殺媽媽,犯下大錯時,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下大錯,所以雖然殺了媽媽是不應該,但沒有辦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不這樣認為,那麼我們把幼稚園中搶了同學玩具的稚兒,全都以強盜罪關起來好了。」

▲李茂生分析法律判決原因。(圖/翻攝自李茂生臉書)

李茂生強調,「這個判決重要的地方是,法院認為他的精神狀態不穩,為了他的健康以及社會安全,要求地方政府衛生局負起責任。但是,衛生局負得起這個責任嗎?」質疑衛生局到地能不能負起照顧梁崇銘的精神健康以及維護社會安全的責任問題。

李茂生同時也痛批,許多鄉民無法接受這種判決,要求不管三七二十一,危險的都關到監獄或精神病院去,永遠都不要回到社會,如果這樣他有一招更狠:「在幼稚園讓公務員隨班附讀,一旦發現稚兒掐了同學的脖子或搶了玩具,就立即將之關到閉鎖設施內,讓他永遠不能回到正常社會,這樣社會就會安全了。當然啦,法律是講究公平性的,所以將來的國民法官們的小孩,我們也應該一視同仁。」

李茂生指出,這樣一來一定會有人說,小孩不懂事原因在於大人沒教好,怎可以讓小孩負起全部的責任,「那麼這些吸毒者,就應該悉數自我負責嗎?難道從小吸毒的,我們可以原諒,成人後吸毒的,我們就不原諒?吸毒的原因不是像一般人想像般的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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