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中3槍/雙方律師團誰豪華?他:講這種話的人都太淺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28日凌晨2時許,遭23歲男子劉丞浩近距離連開3槍,造成右手臂、右大腿、右小腿中彈,其中更受到粉碎性骨折嚴重傷勢;館長昨(30)天傍晚在臉書貼文,正式委任前立委「戰神」黃國昌為律師引發討論,對此,林智群律師今(31)天表示,有人在問館長案件雙方律師團陣容誰比較豪華,會講這種話的人都太淺了!「到底把檢察官跟法官放在什麼地方啊你們?」

▲館長中3槍,黃國昌當律師。(圖/翻攝自飆捍臉書)

劉丞浩伏擊館長、近距離朝他連開3槍後,自行前往文化派出所投案,還找來2名「王牌律師」前來陪同應訊,女律師為現任伯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郭力菁,曾任檢察官、法官的她在法界相當有名,丈夫更是當年承辦八仙塵爆案的已故檢察官劉玄顥;至於男律師則為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助理的陳怡榮。

在館長確定委任黃國昌為律師後,相關話題引發討論;林智群律師指出,打官司,重點還是案情本身!像鄭捷殺人,證據確鑿,被害人找告訴代理人,派個鄉民,應該也可以起訴,被告找王牌律師,也是會收押,也會被起訴,跟律師素質有什麼關係?前陣子一堆立法委員被收押,「他們找的律師都很糞嗎?」

那大家一定會說那找律師幹嘛?林智群律師表示,1.在一般刑案(主要是告訴乃論案件),律師(告訴代理人)的工作是整理證據,因為當事人手邊的證據,都說有一堆,結果拿出來一看,都是垃圾,即使是有用的證據,也是雜亂無章,然後律師的工作就有點像資源回收業者,要在那堆垃圾裡面找出阿嬤藏在裡面的金條,然後說服檢察官起訴,當然該寫的書狀還是要寫,不寫書狀,怎麼讓檢察官或法官了解,這些證據可以證明什麼呢?⋯⋯

2.如果是館長這種重大刑案,都開槍了,「證據蒐集部分,警察會幫你傳便便」,也一定會起訴,重點在於起訴法條⋯⋯林智群律師說,「以我來看,如果槍手被起訴殺人未遂或重傷害罪,至少5年以上,那館長律師就算得分,如果被起訴普通傷害罪,5年以下,(重點在於手腳的功能有沒有毀敗或嚴重減損)那就算槍手律師得分」。

林智群律師進一步表示,另外像鄭捷那種案子,只要不是判死刑,對辯護人而言都算重大勝利⋯⋯「不是起訴就是贏啊那太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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