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小50公尺內禁「夾娃娃機」!北市府鎖定64間業者

台北市商業處今(4)日表示,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已施行,經統計,距離國中小學50公尺現有64間店家,會先向業者宣導,並給予1年緩衝期,若緩衝期滿未搬離將開罰。

▲北市商業處表示會向距離國中小學50公尺的夾娃娃機店家宣導一年。

台北市政府商業處發新聞資料指出,夾娃娃機台內容物常放置成人用品或涉及賭博等,為遏止業者,北市議會6月間三讀通過「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俗稱夾娃娃機)」,7月初函送行政院核定。

商業處表示,夾娃娃機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後,已在8月23日施行;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營業場所應距離國中小學50公尺以上,業者有1年緩衝期,若1年未搬離,會要求停業;若未停業,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

商業處指出,業者也要遵守經濟部規範事項,而北市自治條例規定,夾娃娃機台商品不能換現金,機台不能放置妨害公序良俗物品,並要貼經濟部評鑑「非屬電子遊戲機」文件和符合說明書內容,場所設監視器且明確告示,違者可處6萬元以下罰鍰。

商業處表示,統計至8月31日,全市夾娃娃機店家有682處、1萬9608台;距離國中小50公尺店家有64間,機台數未統計,會先向業者宣導自治條例,並給予1年緩衝期。

商業處為讓業者了解夾娃娃機自治條例規定,9月7日、8日、11日將辦說明會,相關資訊可至商業處官網查詢,或打1999市民熱線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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