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當好人?他送撞車醉漢回家 反被告妨害自由、藏匿人犯

記者廖宜德、潘俐雯/雲林報導

雲林縣虎尾公墓管理員廖先生,今(2015)年四月,開車行經高鐵橋下路旁安全島,發現一名酒後騎車自撞受傷的男子,下車查看發現對方沒大礙準備離開,但男子卻鑽進他的車內後座醉言醉語,拜託送他回家,廖先生好心根據男子手機號碼,與對方家人相約在一公里外,交給男子的女兒就離開,沒想到警方認定酒醉男子是酒駕現行犯,廖先生好心的行為涉嫌藏匿人犯、妨害自由,讓他覺得很倒楣!

酒駕,犯罪,無辜,被告

好心沒好報的苦主廖先生站在派出所前,送撞車的醉漢回家,卻挨告,實在很委屈,擔任虎尾公墓管理員的廖先生一臉無奈重回事故地點,今年四月,他開車行經高鐵橋下路旁安全島,看到騎車自撞的酒醉男子,下車要幫忙,發現男子沒大礙準備離開,沒想到男子卻鑽進他的車內後座,開始醉言醉語。廖先生透過男子手機聯絡上對方家人,載他交給對方女兒後離開,一個月後卻接到警方通知,竟是涉嫌藏匿人犯!

酒駕,犯罪,無辜,被告

警方認定酒駕自撞的男子是酒駕現行犯,廖先生依藏匿人犯罪移送,最可笑的是,他還被對方告自己不想離開現場,又多了一條妨害自由罪,原本出於善意幫忙卻挨告,讓廖先生覺得很無辜,只能等檢方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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