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美女碩士殺死母親還跑去靈修 二審減刑改判16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44歲林姓留美女碩士被控於2019年3月間,不滿母親拿走她的訴狀,對母親權打腳踢還以棍棒毆打、掐脖,導致母親多重器官受挫死亡。一審林女被依判決18年有期徒刑,二審高等法院30日宣判,依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致死罪改判1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林姓女子毆打母親後,跑到精舍參加活動,完全不管母親死活。(資料照/翻攝畫面)

林女被控於2019年3月1日,因找不到書狀,認為是母親擅自取走,又發現母親在一玻璃罐內放了4張百元鈔票,認為母親是要詛咒她,竟拿長棍之類的物品,猛烈毆打母親的背部,並徒手掐住母親的脖子,使得母親倒地流血失去意識。

但林女不但沒將母親送醫,還若無其事般跑到精舍參加活動,導致其母親因多處鈍傷,頸部及肝臟挫傷,心臟、脾臟裂傷併發氣血胸損傷身亡。

林女直到晚間才向警方報案,卻向警方宣稱母親是被2名男子帶回家,但檢警追查後發現兇手根本就是林女,將她逮捕歸案,依法起訴。

一審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雖然林女有經過精神鑑定,確實有思覺失調精神病症,但林女曾坦承自己為了脫罪,害怕被法官判刑,在警訊時說謊、編了故事。可見林女知道如何脫免責任,其行為衝動也未超過自己能控制的程度,因此控制力並沒有因精神病症較常人為低。

另在接受精神鑑定時,林女曾詢問醫師,法官是否會判她死刑,顯現林女或許會因為幻想、幻覺等影響行為動機,但對於行為時所採取的手段是否違法,具有辯識能力。

只是林女的父母皆已過世,又無其他兄弟姊妹或較親近的親屬、朋友,在家庭、社會支持系統功能不彰,自身病識感低落的狀況下,若能長期透過矯正體系內的醫療、衛教及心理輔導等專業協助,是可改善病況。因此在兼顧正義應報、充分評價被告罪責、降低社會風險及預防犯罪等多元刑罰目的下,判處林女有期徒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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