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通緝!陳同佳要來了 檢方:按通緝犯逮捕程序處理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在台灣殺害女友後裝箱棄屍,潛逃回香港的港籍男子陳同佳,透過一段電話錄音表達將來台灣投案的意願,港媒也報導,已通知台灣方面的律師,5日起代為聯繫相關事宜。對此,承辦命案的士林地檢署表示,尚未接獲任何訊息,但因陳同佳已被終身通緝,若投案,將按通緝犯逮捕程序處理。

▲士林地檢署表示,若陳同佳確實來台投案,將比照一般通緝犯逮捕程序處理。(資料照/翻攝畫面)

檢方表示,到底陳同佳能否算自首,若符合自首要件,將可減免其刑,這部分將待案件移審士林地方法院後,由法官定奪。

至於通緝時效,原本陳同佳被通緝至2055年8月17日,但2019年5月10日修法後,犯下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追訴時效30年。士檢表示,追訴時效已進行但未完成者,適用修正後的規定,因此陳同佳的通緝時效等於終身。

按照一般通緝犯到案處理流程,陳同佳應有可能在一步出飛機機艙,就會遭警方押解,若帶回至刑事局,便先在刑事局進行身分確認後,解送至台北地檢署歸案。但因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陳同佳將在機場透過視訊,由檢方進行訊問,依法先送指定地點進行隔離,待隔離14天結束始回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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