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菜市場割4百元豬肉再搜刮麵攤食物 賊:餓10幾天了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名簡姓子被控潛入菜市場內的肉販,以刀子割下一塊價值400多元的豬肉,幾個月後又3潛入,破壞2麵攤的冰箱鎖頭,將冰箱內食材搜刮一空。簡男被逮後,供稱是因為罹患癌症導致找工作不易,已經餓了10幾天了,才會行竊。法官考量其情,依法減輕刑度,2個攜帶凶器竊盜罪,合併判處6月有期徒刑,2個竊盜罪則判拘役50天,皆可上訴。

▲簡姓男子闖入菜市場攤商,割豬肉、搜刮食材。被捕後供稱,已餓了10幾天。(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46歲的簡姓男子於2019年3月7日,潛入台北市一菜市場的豬肉攤後,持刀割下豬肉。同年9月29日,又潛入另一麵店,破壞廚房內冰箱,將嘴邊肉、滷蛋、油麵、花枝丸等所有食材皆搜刮一空。另又於11月間再度潛入,持老虎鉗撬開冰箱鎖,將冰箱內存放的火鍋料通通帶走。11天後,跑到另一家麵攤,偷走半包牛肉。

簡男被捕時,強調因罹患癌症第4期,持續在做化療,怎麼也找不到工作,餓了10幾天沒飯吃,才會想到用偷的。目前的生活都依靠申請急難救助。

法官認為,簡男確實罹患鼻腔惡性腫瘤,無法工作有6個多月,對照其他攜帶凶器的被告,簡男的情節較輕,因此依法予以減刑,且由於3名被害人皆表明不願追究,因此判處6月有期徒刑及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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