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捅爆友人心臟斃命!檢方抗告成功 兇嫌遭法院裁定收押

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本月10日,桃園一名45歲的陳姓男子,因不滿遭45歲的胡姓友人羞辱,趁胡男跟友人在小吃店聚餐飲酒時,持刀衝進去刺殺胡男,導致他被一刀捅破心臟斃命。而犯案後陳男遭警方逮捕,桃園地檢署將陳男聲請羈押,但桃園地方法院認為,無法認定有殺人故意,也無逃亡之虞,讓陳男「無保請回」,讓家屬跟檢方都很吃驚,檢方因此提出抗告,經高等法院裁定撤銷,並發回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法院審酌陳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收押。

▲涉案的陳男遭法院裁定收押未禁見。(圖/翻攝畫面)

回顧案情,陳男因曾被胡男辱罵,因此心生不滿,10日凌晨,見到胡男在小吃店內,竟涉嫌持摺疊刀攻擊胡男,導致胡男心臟被刺入斃命,陳男行兇後逃往中壢區某按摩店,2小時之後,警方循線逮捕正在呼呼大睡的陳男,桃園地檢署訊後依殺人罪嫌,向桃園地院聲押羈押,不料桃園地院審酌認為,陳男當時因喝醉酒,無法預知行為的結果,所以難認有殺人故意,加上無證據顯示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限制住居。

▲涉案的陳男遭法院裁定收押未禁見。(圖/翻攝畫面)

不過檢方認為,陳男行兇後逃往按摩店,顯見意識狀況並未達到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程度,加上有棄車前往他處之行為,有逃亡之事實,因此依法提起抗告,高等法院裁定撤銷,發回桃園地院重開羈押庭。法官審酌,陳男涉犯殺人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綜合考量後,認為非予羈押難保後續審判程序,因此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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