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1年多!夫偷吃學妹還存「私密特寫」 台大女崩潰提告

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台大畢業的藥局店長小真(化名)與丈夫阿仁(化名)結婚1年多後,發現丈夫竟與同為台大畢業的江姓女子爆發婚外情,以2、3週1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更拍下性愛影片,此外丈夫手機中更有江女的下體照片,氣得小真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江女侵害小真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判賠40萬元。

小真主張,自己與阿仁在前年3月間結婚後,於同年5月間遇有1子,婚後家庭狀況健全,未料,阿仁卻從去年4月間開始,行為十分詭異,自己追查後,這才發現江女明知阿仁已婚,卻仍與他發展婚外情長達7個月之久,並以每2至3週1次的頻率發生性關係;此外,江女更持續要求阿仁脫離家庭,導致自己與阿仁差點離婚。

小真認為,江女是台大社會系畢業,卻無視她與阿仁的婚姻關係,更不顧2人的孩子剛出生,訴訟中更完全不知反省,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造成她精神受創甚深,因此向江女求償1百萬元。

江女出庭時則反駁,自己去年4月認識阿仁時,並不知他已婚,直到同年6月,阿仁才坦承已婚,阿仁說婚姻瀕臨破碎,已與小真無法相處;而自己也對阿仁處境有所不忍,並相信他所給的愛情憧憬,以為他要與自己共築美好未來,沒想到,阿仁卻並未積極解決婚姻意願,自己不願再與阿仁糾纏,便與他分手。

江女稱,縱使自己確實有侵害小真的配偶權,但考量他們2人婚姻關係僅2年,相處不睦,阿仁與多人都有親密關係,並非全由她破壞婚姻關係,更何況自己剛大學畢業,月薪2萬多,因本案承受身心煎熬,請求法官減低賠償金額。

台北地院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及小君提供的2人性愛影片,發現對話紀錄中更有江女的下體照片;此外,江女也坦承曾與阿仁交往並發生多次性行為。

法官認為江女無視阿仁為有婦之夫,恣意介入2人婚姻發展婚外情,發生多次性關係,頻率高達每2、3週1次,侵害小真配偶權,情節重大,對小真家庭生活美滿所生的傷害甚鉅,小真精神受創至深,因此判她須賠償小真40萬元。

▲江女介入小真與阿仁的婚姻。(圖/翻攝自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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