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盜3億遭內部稽核 最貪理專竟想「投資移民」潛逃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中和分行理財專員周勵宏,被控10年來以投資名義,騙取客戶信任,陸續盜領客戶銀行存款,金額高達3億餘元。台北地方法院16日裁定周男羈押禁見,理由之一,周男在台新銀內部稽核後,竟開始向代辦移民業者諮詢如何「投資移民」,企圖潛逃國外,幸好檢警於14日晚間將周男逮捕歸案。

▲周男在接受台新銀內部稽核後,自知惡行曝光,竟想投資移民潛逃國外。(圖/翻攝畫面)

41歲周男涉嫌自2010年6月起,利用推銷基金、股票及衍生性金融商品等名義,要求客戶給他用印、簽名過的空白出款單,再拿著該些出款單,盜領客戶銀行帳戶內金錢。先轉匯到自己親友名下,製造斷點,再匯回自己的帳戶。初步清查,一共3名客戶受害,其中一名客戶被盜高達2.4億元。

傳出該名客戶為知名傳產公司董娘,清理過世丈夫留下的遺產時發現異狀,向台新銀反應,台新銀立即進行內部稽核,使得周男的惡行被揭發。

但就在周男發現自己「破功」後,不但趕緊刪除手機、電腦裡的資料,面對稽核說謊,並向代辦移民業者諮詢如何取得護照、如何「投資移民」到國外,甚至與他人討論如何脫產以保留犯罪所得。

台新銀隨後向刑事局報案,刑事局14日晚間在新北市三峽將周男拘提到案,初步偵訊,周男供稱,自己長年投資期貨、炒外匯,虧損過大,盜來的3億也都虧光。不過檢警發現,周男出入以賓士車代步,在三峽北大特區也買房,不排除都是用盜領的錢買來的。

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檢方於15日晚間將周男聲押,16日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召開聲押庭,經2小時庭訊後,裁定羈押禁見。

法官認為,依相關卷證資料,足認周男涉犯銀行法、洗錢防制法,以及刑法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業務侵占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又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諮詢投資移民、脫產、刪除證據,偵訊期間拒絕提供相關資料以拖延調查等情事,足認有高度串供、滅正、逃亡之虞。另周男盜領的款項至今流向為何,是否尚有其他共犯,都害有待釐清,因此裁定周男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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