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遭貼封條拖吊!車主激動撕毀「我老花」 這下代價大了

社會中心/於慶璇報導

擅自撕毀封條恐釀成罪!新北市永和區一名田姓男子,日前將愛車違停巷弄內慘遭拖吊,田男為了保護愛車,情急之下竟伸手撕毀封條,他雖供稱是不慎撕毀,因「老花眼」沒有注意到,但仍被新北地院依損壞封印罪,判處拘役30天,緩刑2年,得繳給公庫2萬元。

判決書指出,案發於今年3月21日下午4時許,田男將愛車停放在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1段巷弄內,得知愛車違停被拖走,著急地騎乘機車趕到現場,情急之下開門伸手撕除封條,趁著執行人員正在協助另輛車拖吊作業時,逕自跳上拖吊車駕駛座,將車鑰匙拔走,以阻止愛車被拖吊。

▲永和男為了救愛車,撕毀封條又爬上拖吊車駕駛座拔走鑰匙。(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田男就住在永和巷弄內,平時開著廂型貨車載貨,做小吃及飲料生意,經常貪圖方便而違停在住家附近紅線上,遭民眾檢舉。

拖吊車駕駛發現田男拔走鑰匙後,氣得直呼「喂,幹什麼!你偷我車,你給我放下來」、「這鑰匙就是我的東西,你偷拿我的東西,強制罪」;而田男則激動詢問,愛車停在放私人土地很久了,不解為什麼要吊,「我給你罰,你幫我放下來,我車上全都飲料,我要冰啊,不然我明天怎麼做生意啦?」

警方將封貼在違停車輛上,已限制所有人對車輛的使用或支配管領,車主擅自將貼有封條的車門打開行為,已經違法。儘管田男對此感到後悔,表示紅色封條與車輛顏色相似「我老花看不清楚」,最後仍被依損壞封印罪判拘役30日、緩刑2年;強制罪部分則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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