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外遇夫蒐證+簽字離婚「1天」火速完成 求償百萬遭打臉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張姓男子發現太太和雇主有染,在短短一天內就完成蒐證、協議離婚和辦妥離婚登記,速度相當迅速,也讓審理法官相當詫異,深入調查後發現,張男早就想和太太離婚,剛好發現太太的婚外情,誘導太太簽字同意,但張男事後又向新竹地院訴請連帶賠償百萬,法官查出張男為求順利離婚,在協議離婚時已明示免除太太和雇主的賠償責任,駁回張男之訴。

▲張男發現妻子外遇,從知情到離婚短短1天1夜速戰速決,結束婚姻關係。(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張男和妻子前年結婚,育有一女,但從交往到婚後,雙方常因累積負債達70萬爭吵,甚至在孩子面前翻舊帳、算債務,感情早就不合。去年9月妻子開始在網咖上班,但常常逾時下班,甚至以工作需要為由在外過夜,今年1月初張男透過電腦發現妻子和雇主的曖昧對話與出遊照片,張男跟法官說,太太和雇主不但互稱「寶貝」還有曖昧對話,當天下午6點半開始錄音,當晚就簽離婚協議書,隔天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流程一天一夜就跑完。

但離婚後,張男友向法院訴請太太和外遇對象連帶賠償百萬元,法官覺得有蹊蹺,仔細從張男的錄音紀錄裡聽到「我這個內容是已經包含我已經很輕微的處罰你們了,沒有告你們」,而且妻子本身沒有離婚意願,反而是張男以離婚後就可以跟雇主在一起、有名分,誘導她同意離婚,認為張男為求順利離婚,在協議離婚時,已明示免除2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債務,因此判決駁回張男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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