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殺大哥「柳丁」開2槍一卡彈一射偏 兩光槍手判4年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綽號「柳丁」的57歲角頭劉丁柱,今年3月1日遭槍手陳宜楓近距離連開2槍,不過槍手第1槍射偏沒打中,第2槍又卡彈,劉男命大逃過一劫,陳宜楓逃亡2週後在花蓮被捕。士林地院日前依違反槍砲、竊盜、恐嚇等罪,判處他4年10月有期徒刑。

▲天道盟大橋頭幫前幫主劉丁柱。(圖/資料照)

「柳丁」劉丁柱為天道盟太陽會大橋頭幫前幫主,20年前接任太平市場角頭老大,並以安西街飛舞獅館作為據點,後來轉戰天道盟成為大橋頭幫幫主,還以台北市民俗文藝協會理事長自居。

▲槍手陳宜楓對著柳丁連開2槍遭逮。(圖/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40歲陳宜楓去年在新莊取得槍枝子彈,2月14日凌晨時曾帶著槍彈出門,計畫要對柳丁開槍,但在北市延平民權路口就遇到警方臨檢,因而作罷。但陳沒有放棄,兩週後,他先跑到林口竊取其他機車的車牌掛上,接著騎車前往柳丁工作及居住的地方,觀察監視器位置。

3月1日凌晨4點左右,由謝男、林男、許男、蔡男、王姓少女等5名共犯分別前往柳丁住處回報行蹤。陳男接獲回報,凌晨6點前往柳丁上班的地點,一見到他就近距離對他開槍,子彈貫穿一旁的金爐,柳丁見狀嚇得往反方向狂奔逃命,陳想再次開槍,但子彈卡彈,陳撿起子彈後倉皇跑到淡水河畔將槍彈丟棄。

兩個禮拜後,警方循線前往花蓮一處民宿逮捕陳宜楓,並在大台北地區逮捕5名共犯。陳落網後宣稱,兩人有機車行車糾紛才會開槍恐嚇,當時只想射擊金爐,沒有想殺柳丁。柳丁則證稱,「我跟他無冤無仇,應該不可能要開我槍」、「我想應該是恐嚇,不然這麼近怎麼會打不準,他也沒有連續開」。

陳並當庭承認犯行,向柳丁道歉,獲得諒解。合議庭依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10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攜帶凶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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