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為3子忍受家暴40年 法官拒判離婚:應珍惜幸福晚年

大陸中心/謝宛真報導

陝西一名李姓婦人結婚40年來,動不動就被丈夫痛罵毆打,好不容易忍到3名孩子結婚生子,終於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未料,法官審理後認為,李女跟丈夫生活40載「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駁回離婚訴求,還要由李女負擔案件受理費。判決曝光網友傻眼,直呼「要是再家暴,法官承擔責任嗎?」

▲李婦為了孩子,忍受丈夫家暴40年。(示意圖/翻攝pixabay)

根據《瀟湘晨報》報導,最近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起離婚糾紛案判決書,陝西黃陵縣一名6旬李姓婦人表示,1980年她和丈夫楊男登記結婚,婚前雙方了解較少,婚後她才發現丈夫是個脾氣暴躁易怒的人,經常對她又打又罵;但為了3名年幼子女,多年來她忍氣吞聲,如今好不容易熬到孩子們都娶妻生子,因此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訴請離婚。

面對妻子的指控,楊男坦言自己有不對的地方,但辯稱「年紀大了開玩笑很正常」,並強調自己沒有出軌,拒絕離婚,希望老婆再給他一次機會,認為兩個人都老了應該互相照顧。

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女和丈夫共同生活40年,還將3名子女撫養成人,「40載攜手歲月,風裡雨裡實屬不易,都應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晚年」,並指出雙方雖因瑣事發生矛盾,卻不足以導致兩人感情徹底破裂,所謂「少年夫妻老來伴」,勉勵李女與丈夫互相體諒珍惜、加強溝通交流,相信他們仍是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全案駁回。至於案件受理費打對折,法院僅收取15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46元),李女仍可上訴。

▲法官拒判離婚,呼籲李女「珍惜幸福晚年」。(圖/翻攝自中國裁判文書網)

判決曝光後,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紛紛質疑「怎麼看出幸福的?」、「都家暴40年了,還能有幸福晚年?」、「這難得的福氣讓法官也享受享受吧」、「三觀毀盡」、「都忍了大半輩子,要是能珍惜也不至於要離婚」、「法官保證女子晚年幸福嗎?」、「這也算成功調解?要是再家暴,法官承擔責任嗎?」、「讓誰幸福?是女子还是那该死的家暴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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