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妻坐月子帶女回家激戰 小三吹噓「我很會」反害人夫露餡

記者游承霖/基隆報導

一名陳姓人夫,趁著妻子2度懷孕坐月子期間,偷吃一名21歲魏姓小三,甚至還將對方帶回家嘿咻,沒想到小三卻大嘴巴,將與陳男的婚外情一事告訴友人炫耀,進而輾轉傳回正宮耳中,讓正宮氣得與陳男離婚,並向魏女提告,基隆地院審理後,判魏女應賠償正宮10萬元。

正宮主張,自己與陳男在2017年結婚後育有1子1女,後來經人告知丈夫與魏女外遇,她經多方查證取得2人親暱照片與手機通訊內容,推斷2人間情發生在她2次懷孕、生產、坐月子期間,丈夫甚至帶著位女到住處嘿咻,已嚴重破壞她的家庭與配偶權力,導致她精神嚴重受創,除與丈夫訴請離婚爭取子女監護權外,也向魏女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魏女則主張,與陳男在去年認識後,便相互關心,由於自己性格海派,對感情好的異性友人會以「寶貝」互稱,也會互道「愛你」,2人僅為嬉戲打鬧,絕無任何逾越分際的舉止,至於跟友人的對話,則是不想打斷2人聊天話題,且認為對方不會向其他人提及,才會隨意虛編故事回答。

但法官檢視紀錄,發現2人曾傳訊表示「太粘了分不開;對啊好想粘著你,愛你」、「我親一下抱一下就好了,我想你會有辦法帶走我」;此外,魏女也曾跟友人聊天表示「你們都在那裡愛愛?」、「開房間、我家、他店裡、車上、他家車庫、他老婆坐月子的時候,她偷偷帶我回家一次」、「威力喜歡跟我打炮,是因為他覺得我很會但有時候他想到我很會,是因為我不是第一次,他有時候又會生氣」。

基隆地院法官認為,2人聊天內容多涉及親吻、擁抱、粘著你、愛你、寶貝等親暱詞彙。而且魏女與他人具體描繪與陳男性事、陳男與妻子夫妻失和等事,即便屬於隨意虛編,但客觀上還是容易使人產生不當遐想,已逾越一般男女社交行為界線,考量魏女目前從事服務業,月薪約2萬,仍有就學貸款債務未清償,因此判她應賠償正宮10萬元。

▲魏女明知陳男已婚仍與對方交往發生關係。(示意圖/記者林盈君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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