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役花8萬找槍手驗退 少當9月大頭兵換來14個月苦窯

記者游承霖/台中報導

真的是好傻好天真!台中一名要服1年海軍義務役的謝姓男子,2017年2月入伍後,得知患有脊椎炎病症者得申請停役,於是花了8萬元,找來罹患關節粘連性脊椎炎的病患「代打」體檢,成功取得停役資格,少當9個月大頭兵,但卻仍被台中憲兵隊識破,一審台中地院依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判他1年2月徒刑;謝男上訴台中高分院,哭喊自己家境貧苦有年幼子女要養,處境十分可憐,請求輕判,卻仍被法官打槍反嗆哪來「情堪憫恕」之處,駁回謝男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為海軍義務役役男,役期1年,2017年2月23日入伍後,得知役男患有脊椎炎病症者,可通過體位變更手續而申請停役,竟花費8萬元,找來患有僵直性脊椎炎的男子,替他前往國軍高雄總醫院掛號申請體檢,成功取得患有「關節粘連性脊椎炎」的診斷證明書後,依規定向服役單位海軍軍官學校申請停役,並於同年5月9日停役,少當了9個月兵,但最終仍被台中憲兵隊識破,將他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免除職役詐偽罪」,判謝男1年2月徒刑;謝男不服判決上訴台中高分院,大打悲情牌主張,自己還有前妻所生的未成年子女要養,經濟狀況困難,為早日離營工作維持家中經濟,才會一時失慮請人頂替代為檢查,認為自己的行為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情堪憫恕」,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但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謝男的行為足以損害國家機關公信力及國軍臺中總醫院文書信用性,且有違職役所賦予的社會責任及國民義務,違反職役平等原則,難認客觀上有何情堪憫恕而足以引起一般同情,因此維持駁回謝男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高分院駁回謝男上訴,維持原判。(資料照/記者張雅筑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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