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鞭炮驚擾候鳥 金門國家公園:最高罰1.5萬

元旦連續假期期間,民眾在金門慈湖周遭放鞭炮驚擾鸕鶿等候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發言人鄭瑞昌今天表示,這種行為涉嫌違反國家公園法等法禁止事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內政部保安警察大隊第七總隊第四大隊警務正張嘉男4日指出,未來會全力配合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加強查察取締候鳥棲地違規違法行為,增加勤務人數,防止民眾騷擾候鳥。(圖/中央社)

民眾在臉書張貼有人在慈湖周遭放鞭炮影像並貼文,鄭瑞昌上午在慈湖觀景平台受訪表示,從臉書影像研判民眾就是在這附近放鞭炮,不只涉嫌違反國家公園法,最高可處罰1.5萬元,同時也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都可裁處。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在慈湖畔立有告示牌指出,慈湖已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明定不得從事騷擾、毒害、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等行為。鄭瑞昌表示,未來會配合警察隊在年節習慣放鞭炮期間,排定夜間勤務,遏止違規行為。

內政部保安警察大隊第七總隊第四大隊警務正張嘉男表示,之前接獲民眾放鞭炮報案時,警察趕到現場時人都已離去;他說,警察隊一天巡邏1到2班次,冬季以來,在候鳥棲息的慈湖和陽明湖都有加強編排勤務,防止候鳥遭到侵擾;但連續假期因警力著重在交通疏導勤務,這方面勤務確有減少現象。

張嘉男表示,未來會全力配合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加強查察取締候鳥棲地違規違法行為,增加勤務人數,防止民眾騷擾候鳥。

金門國家公園指出,金門的鸕鶿每年10月至隔年4月固定夜棲於慈湖、陽明湖和小金門陵水湖及西湖等地區的木麻黃林,其中又以慈湖的夜棲族群最為龐大。

▲元旦連續假期期間,民眾在金門慈湖周遭放鞭炮驚擾鸕鶿等候鳥,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發言人鄭瑞昌(右)4日表示,這種行為涉嫌違反國家公園法等法禁止事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圖/中央社)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發言人鄭瑞昌4日表示,慈湖已列為國家級重要濕地,明定不得從事騷擾、毒害、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等行為。(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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