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燒烤店老闆虐打3歲童竟嗆:來告我啊 違兒少法罰6萬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燒烤店30歲陳姓老闆,拿掃把虐打單親女店長的3歲兒子,造成男童屁股、後背與左大腿處,有多處瘀傷,親友21日曝光男童傷勢照,揭發這起案件,引起關注,事後陳姓老闆到警局接受偵訊,竟對著親友嗆聲:「我打的!都我打的!來告我啊!」囂張態度讓親友氣炸,21日再度PO文痛批陳男「沒有悔過之心,還那麼理直氣壯」,對此社會局回應,陳男明顯違反兒少法,已開罰6萬元罰鍰。

▲台中一間燒烤店陳姓老闆,拿掃把虐打單親女店長的3歲男童,事後嗆親友這算虐童嗎?(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社會局表示,第一時間接獲通報,社工即帶著3歲男童前往驗傷,發現男童雖沒有骨折或內傷,但屁股、後背與左大腿嚴重瘀青,甚至臉跟耳朵都瘀血紅腫,已構成傷害,認定上程度雖不到虐童,但屬管教不當,已違反兒少法。目前男童交由外婆外公帶回照顧,媽媽如果要探視男童,外婆必須全程陪同。

親友18日透過《爆料公社》揭露這起案件,指控燒烤店老闆長期壓榨單親媽媽,代管小孩竟狠心施虐,單親媽薪水不到2萬元,平時店內損失也算在她身上,疑似擔心丟了工作不敢聲張,親友指出男童被打當下不敢哭,直到見到母親才崩潰,令人心疼不已。

▲社會局回應,3歲男童遭虐打全身多處嚴重瘀青,動手的燒烤店陳姓老闆管教不當,違反兒少法已開罰6萬。(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動手的陳男,事後竟還厚臉皮打電話詢問「這樣算虐童嗎?」、「不一定告得成!」,事實上陳男已違反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男童外婆堅決提告,親友表示「我相信大家還有法官們會給這母子還有大家們一個公道!」。

▲親友18日在爆料公社揭發台中燒烤店老闆虐童惡行,透露擔任店長的單親媽媽,怕工作不保,見3歲兒被虐也不敢聲張。(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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