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國標約女伴跳進摩鐵 人夫挨告鬼扯:在談土地銷售

記者游承霖/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張姓人夫參加舞蹈班時,認識林姓女子,跳著跳著衍生出情愫,進而發展出婚外情,不但交往外更至少7次同上摩鐵,正宮得知此事後,氣得提告求償,儘管丈夫聲稱2人上摩鐵是為了「商討土地委託銷售事宜」,但法官不予採信,台南地院法官不予採信,判張男與林女應賠償正宮15萬元。

正宮主張,自己與丈夫張男在1987年結婚育有3名子女,原本婚姻生活幸福美滿,不料林女明知丈夫是有婦之夫,卻透過Line傾訴思念、愛戀之情,2人多次出遊聚餐,甚至7度上摩鐵,足證2人已有合意性交行為,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認正常交往分際;認為2人行為已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且她的身心也受到極大痛苦,因此向2人提告求償1百萬元。

張男出庭時則證稱,自己與林女是參加國標舞蹈班認識,2人並無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行為,2020年3月26日,2人確實有一同駕車進到摩鐵,但主要是為了商討土地委託銷售事宜,並未從事任何不法行為。至於林女也否認有婚外情。

台南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會面商議土地委託銷售事宜應可利用辦公室或附近公眾得自由出入的場所,若非兩人關係親密或有其他目的,並無所則所費不貲的摹帖獨處的理由,認為張男的辯詞僅是臨訟卸責之詞,洵非可採,因此判2人應賠償正宮15萬元。

▲法官判張男與林女應賠償正宮15萬元。(示意圖/翻攝自推特)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