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過年「拒帶電腦工作」!公司氣炸開除他 結局大快人心

大陸中心/周羿彣報導

農曆春節剛過,中國卻有一起官司引發網友討論,上海一間公司要求張姓員工「帶電腦回家過年」,因為他負責的客戶可能會有緊急事項需要聯絡,但張男直接拒絕了這個要求,並表示春節假期自己要陪伴家人,沒有義務工作,沒想到事後卻被公司開除,張男不服將公司告上法院,最後一審判決公司將支付賠償金19.4萬(約新台幣84萬元)給該名員工,不少網友直呼「爽啦活該」。

▲公司要求員工放假帶電腦回家工作被拒絕,直接開除該員工。(示意圖/Pixabay)

根據《工人日報》報導,張姓員工在上海一家諮詢公司任職,在2019年農曆春節前,公司以張男所負責的客戶「可能會有緊急事項需要聯絡」為由,通知他攜帶電腦回家過年,並提出放假期間需要和他聯繫的要求,但都被張男直言拒絕了,他認為自己在春節假期需要陪伴家人,沒有義務工作,他所請的27天都是正當假期,包含春假11天、調休12天以及2個週末。

勞資雙方談不攏,公司直接開除了張男,張男直接走法律途徑,透過勞動仲裁機關介入,張姓員工獲賠19.4萬元(約新台幣84萬元),但公司不服起訴。法院審理認為,針對春節拒絕攜帶電腦一事,被告處於休假狀態,不具有向原告提供勞動的義務。一審宣判公司開除員工的行為違法,應支付勞動者賠償金19.4萬元。公司不服提出上訴,再次被駁回,目前判決已經生效。

▲員工認為春節假期就是要回家陪家人,沒有義務工作。(示意圖/資料照)

許多網友看了直呼痛快,「此新聞引起極度舒適」、「入職以後,公司給每位員工發了一台電腦,表面上看是每個人擁有了一台電腦,其實是給每個電腦配了一個人」、「建議曝光公司,加班不給錢,不同意還告你?沒有天理了」、「公司向來都是命令似的,從不覺得自己的行為不合法」,也有人提出,「2019年春節前的事,最近判下來,也就是你要花一年多時間訴訟,你可能找不到或沒辦法找其他工作,甚至可能因為這個事影響下一份工作,很多人覺得20萬結局很圓滿,中間的辛酸可能只有當事人知道。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