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悲情牌仍然無效! 李義祥、阿好羈押禁見3個月

記者游承霖/花蓮報導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列車,本月2日撞上違法施工的工程車,造成49人罹難憾事,花蓮地檢署16日偵結,將李義祥、外籍移工華文好(阿好)起訴。2人今天(21日)移審後,花蓮地院下午公開抽籤,決定由良股法官高郁茹為受命法官,梁昭銘擔任審判長、陪席法官林思婷組成合議庭審理,晚間7時30分召開接押庭,儘管李義祥大打悲情牌,聲稱自己有罹患小兒麻痺的兒子要養,企圖打動法官,但合議庭仍認為李義祥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2人繼續羈押3個月。

▲花蓮地院晚間針對李義祥與阿好召開接押庭。(圖/翻攝畫面)

據悉,花蓮地檢署在案發後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僅花費14日便迅速偵結,將主嫌李義祥依過失致死、過失毀損鐵軌、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並針對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部分建請法官量處量處法定刑最高刑度5年、7年;華文好(阿好)也同樣被求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

2人今天(21日)被移審到花蓮地院,花蓮地院下午1時30分公開抽籤,依規定排除之前曾審理過同一案件強制處分的法官後,共計將12股籤放入籤筒中;最終抽籤結果是良股法官高郁茹中籤,擔任受命法官,梁昭銘擔任審判長,陪席法官林思婷,3人共組合議庭。

李義祥庭訊時,打出悲情牌,表示自己做鐵工收入5、6萬元,有個罹患小兒麻痺的8歲兒子要養,自己已經沒錢請律師,只能自己替自己辯護,他更稱,雖然自己有過失,但絕非故意的,而事發後自己一直都待在現場,認為檢方起訴他肇事逃逸感到相當無奈;他更爆料指出,工程車掉進樹叢熄火時,是阿好出主意,建議用怪手拖車。

阿好則表示,自己只有協助李義祥將怪手開出,並放石頭卡住後輪,由於自己是逃逸移工身分,所以才會逃跑,辯護律師則反駁李義祥的爆料指出,阿好雖有提議,但決定權仍在李義祥身上,因此不能與造成意外劃上等號。

合議庭法官審理後,認為2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2人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其中阿好可以接受台北越南辦事處接見。

▲合議庭審理後,裁定李義祥繼續羈押禁見3個月。(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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