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大禮!立院三讀「職災保險法」 33萬人受惠

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23)日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法案規定只要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投保薪資上限由4萬5800元提高為7萬2800元,下限則比照基本工資(目前為2萬4000元),預計將新增33萬人納入職災保險範圍。

▲立院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圖/資料照)

根據三讀條文,受僱登記有案事業單位之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其保險效力自到職日起算,雇主若未依規定辦理保險手續,勞工仍得請領職業災害保險給付,保險人將於保險給付範圍內,命雇主繳回給付金額。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職業勞工,仍透過職業工會強制納保。受僱自然人雇主之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並規劃簡便加保措施,以利雇主為其加保。

投保薪資部分,上限規劃為7萬2800 元,涵蓋9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下限定為基本工資,提供職災勞工適足之基本保障。並增進給付保障,如擴大醫療給付範圍,提高傷病給付水準,失能與遺屬年金按投保薪資一定比率計算給付金額,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表示,再過一個月就是51勞動節,這次提出的方案是送給全體勞工朋友最大的禮物,感謝勞工朋友對台灣的貢獻,預計會有33萬名未納保勞工受惠、嘉惠1700個家庭。這次的草案有3保1完善,三保障包括發生職災政府保證給付,從勞工到職日起就保障;職災給付全面提高保障更多;雇主附小保費就讓勞工獲得大保障。另外一完善是從預防到重建,保障更完善。這次修法,是政府對勞工朋友致敬的最大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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