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林瑞恩/台北報導
日前立院衝突中,林月琴指控陳玉珍打人,事後卻稱擁有免責權。(圖/資料照)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日前指控,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立法院衝突當中使用暴力,導致她流血,事後驗傷提告傷害。開庭後,陳玉珍稱,自己沒有違法,因為打人在「言論免責權」範圍內。說詞讓林月琴十分不滿,表明絕對不會和解,更反嗆這樣的法學知識,到底是誰教的?
還原偵查庭對話,林月琴表示,「陳玉珍說了兩個笑話,但我卻笑不出來,越聽越憤怒」。陳玉珍說,她在國會攻擊別人沒有違法,因為打人在「言論免責權」的範圍裡,所以不算有罪。
林月琴質疑,「你把我摔在地上是言論免責?你讓我身上出血是言論免責?你的法律知識是跟誰學的?卡提諾學派?如果你的說法成立,那以後立法院乾脆變拳擊台算了,不用討論,誰拳頭大誰說話就大聲」。還是你要不要修法,把「言論免責權」修成「打人免責權」?以後在國會愛打誰就打誰?
林月琴日前在立院衝突中受傷,提告陳玉珍傷害。(圖/記者楊士誼攝影)至於陳玉珍這一方認為,衝突過程中林月琴的傷勢與她無關。林月琴聽了反批,「如果沒關係,請問我當天的驗傷是造假嗎?當天立法院的畫面是造假嗎?為何你還要一直私下找我和解?沒錯幹嘛和解?」。林月琴最後重申一次,「絕不和解,今天聽完你的發言,更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