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童被摔到腦死舅舅涉過失? 檢:被告目前僅教練1人

記者游承霖/新北報導

台中豐原7歲男童,遭何姓教練與小學四年級「學長」,輪流重摔27次,造成顱內出血,經手術後仍瀕臨腦死狀態,引起各界譁然,而男童的舅舅全程在一旁持手機錄影,並無作為也引起討論是否也有過失;台中地檢署則表示,過失傷害罪嫌屬於告訴乃論,目前家屬僅對何姓教練提告,因此目前僅何姓教練一位被告,至於男童舅舅則為證人身分。

▲男童送醫緊急手術後,仍瀕臨腦死狀況。(圖/家屬提供)

回顧事發經過,男童21日晚間7時許,前往何姓教練所開設的柔道館,學習柔道時,先遭到小學四年級「學長」連摔20次,過程中,男童雖嘔吐並大聲表示自己身體不適,但何姓教練卻不以為意,大聲喝令黃童「別裝了!」接著親自上場再摔黃童7次,最終導致他被送醫時陷入昏迷,經緊急搶救仍瀕臨腦死,生命垂危。

這起事件經媒體曝光後,也引起各界熱議,也有人將矛頭指向全程目擊,並以手機錄下事發經過的男童舅舅,認為他並無作為,「小孩在哭喊不是一小段時間,是被摔27次,還不把小孩帶走」;但也有人替舅舅說話表示「沒必要怪舅舅,很多人對柔道印象就是摔來摔去,基於尊重專業,如果是我也會猶豫」。

▲全案目前僅何姓教練一名被告。(圖/家屬提供)

對此,台中地檢署表示,這起案件涉及過失重傷害,為告訴乃論案件,全案目前男童家屬僅對何姓教練提告,並未對小四「學長」的家長以及男童舅舅提告,因此,目前全案被告只有何姓教練一人。

至於舅舅是否涉及過失刑責部分,將交由承辦檢察官參佐,也會提供給家屬作為是否提告的參考,舅舅目前身分為證人,並非被告。

▲何姓教練訓斥男童。(圖/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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