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交5天3百萬變20萬 女網紅控仲介吃她豆腐還詐財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男子李庠岑被控誇海口援交5天可賺300萬,吸引一女網紅「接案」,卻僅給了20萬元挨告,女網紅並控訴遭李男「假試車」佔她便宜,台北地檢署依強制猥褻、媒介性交易及詐欺等罪將李男及一潘姓女子起訴。至於女網紅控訴被佔便宜部分,檢方認為罪證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李男被控明知賺不到300萬,卻誆騙女網紅,誘使答應與富商援交。(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調查,2019年11月間,李男向女網紅宣稱一富商需要女伴陪5天,開價300萬,女網紅答應。為確認女網紅的身材,李男還要求女網紅露胸讓他檢查,並要求穿上性感內衣讓他拍照,作為宣傳用途。

之後女網紅在李男安排下,先是前往台北市一高檔飯店,2天後又到桃園市一高檔汽車旅館與富商進行性交易,2天來總計3次性行為。負責收款的潘姓女子共收了78萬元,扣除李男與自己的抽成共48萬元,以及開房間的費用等,剩下20萬餘元交給女網紅。

女網紅不滿,說好的300萬元變成20萬元,氣得對李男、潘女提告,卻又遭到李男威脅要將賣淫一事公開,因此對李男加告恐嚇。另再控告李男假借拍內衣照、檢查身材為由「假試車」佔她便宜。

對此李男否認對女網紅試車,強調僅是要求女網紅試穿內衣,因他有拿起內衣檢查再交給女方,內衣上才會有他的DNA。

檢方認為,李男早知道不可能賺得300萬元,卻以此哄騙女網紅,事後並威脅公開援交一事及散播性感照,因此依詐欺、恐嚇、強制猥褻等罪將李男起訴。至於女網紅控訴被佔便宜,檢方認為罪證不足,給予李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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