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特赦王光祿…多年原民傳統、法律攻防戰落幕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總統蔡英文今天(20日)在連任就職周年,宣布特赦因獵山羌給母親吃而遭判刑的原住民王光祿,免除其刑之執行,讓這多年的原住民族歷史與法律間的攻防戰暫且落幕。

回顧整起案件,2013年7月當時54歲的布農族男子王光祿,由於年邁的母親想吃肉,便持撿拾到的「後膛槍」獵殺保育類獵殺長鬃山羊和山羌(現已非保育類),遭警方逮捕。

▲原民團體聲援王光祿打獵釋憲案。(圖/中央社)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王光祿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分別判處徒刑3年2個月和徒刑7個月,合併應執行3年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臺幣7萬元,之後最高法院將該案駁回上訴定讞。該判決引起布農族人及關注該案的社會團體批評為過於嚴厲。

不過,對於王光祿案原審判決,最高法院檢察署認為,原住民自製獵槍之性能,須符合「依照原住民文化之生活需要所製造」,或「原住民文化所允許之方式製造」要件,才能主張免責,但依此解釋,卻隱含原住民族日後皆不能再自製比以前祖先更精良的獵槍打獵,永遠只能使用落伍土造獵槍打獵,結果可能造成原住民族發展其特有文化之岐視。

此外,最高法院檢察署也認為,原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判王光祿7月徒刑,也有適用法則不當之問題;所以2015年12月15日經時任檢察總長顏大和核定後,該案被提起非常上訴。2017年2月9日,最高法院審理「非常上訴」時,還全程網路直播,創司法首例。

▲王光祿(前右)盼大眾理解原住民族狩獵文化。(圖/中央社)

2017年9月28日,最高法院認定該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而這也是最高法院有史以來首次提出釋憲聲請。2021年3月9日,王光祿在憲法法庭舉行言詞辯論時,以族語表示3點意見,包括自己恪守人倫與孝道、狩獵為部落文化習俗、獵人狩獵時皆按祖先所授規範。

5月7日,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其中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受相關條文限制之規定。如今,蔡英文更予以特赦,彰顯政府尊重原住民族生活文化,促進族群主流化發展之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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