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沒錢還債搶劫25萬 披薩店大盜加重強盜起訴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多年前曾與人共同犯下數起披薩店強盜案的54歲仇姓男子,在全國新冠肺炎(COVID-19)三級警戒期間,重操舊業,找上新北市新店中正路上的達美樂披薩店行搶,得手25萬餘元。落網後仇男供稱,因為疫情期間收入大減,又有卡債、賭債要還才會鋌而走險。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仇男依加重強盜罪起訴。

▲仇男供稱自己因有卡債、賭債還要照顧家人,實在沒錢才又犯案。(資料照/翻攝畫面)

檢方調查發現,住在桃園龜山的仇男,原本任職導遊工作,因為疫情影響沒了收入,改當清潔工或打零工,月薪約2萬、3萬元。仇男供稱,因為不僅要照顧家人和生活所需,還要還信用卡債、賭債,根本入不敷出才會犯案。

而落網後25萬元現金僅剩下4萬餘元,因為已經先拿去還了賭債和卡債,還匯了7萬元給在中國的女友。檢方認為其犯案時,隨身包包內還有一把水果刀,雖然之後僅拿出玩具槍,但犯行明確,依加重強盜罪將仇男起訴。

仇男被控於5月31日上午9點多持玩具槍行搶披薩店,還自備抹布擦拭現場指紋,並搭乘計程車逃逸。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捕,發現仇男相當狡猾,沿路不停變裝、轉搭車,但仍於6月1日下在台北市京站百貨地下2樓逮到人。

仇男被捕後,警方從他身上搜出現金4萬2500元,依恐嚇、強盜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因應防疫規範,檢方當時以遠距視訊方式複訊,訊後將仇男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但因仇男覓保無著,仍繼續羈押在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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