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案 陳福祥4度被判死刑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命案,兇手陳福祥被控毒品交易時,槍殺2名前來「送貨」的小弟。一審、二審、更一審陳福祥皆被判處死刑。全案經最高法院再發回更審後,高等法院更二審9日宣判,改判陳福祥1個無期徒刑、1個死刑,合併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陳福祥供稱是看到2死者疑有拔槍動作,才會先下手為強,沒有預謀。(資料照/翻攝畫面)

2015年1月間,陳福祥在西門町峨嵋停車場內,與2名藥頭蔡宗育、蔡鎧陽碰面交易。沒想到陳福祥先支開蔡鎧陽去買飲料時,趁機槍殺蔡宗育,待蔡鎧陽返回時再動手槍殺,之後取走440萬元貨款逃亡,14天後在桃園落網。

一審、二審陳福祥都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認為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未排除有教化可能,也未傳喚鑑定人調查,因此發回更審。

更一審時,陳福祥表示是看到蔡宗育、蔡鎧陽2人有手摸腰部、彎腰的動作,以為有帶槍,才會先下手為強。但家屬痛批,根本是想黑吃黑預謀害人。

更一審再度判陳福祥死刑,最高法院認為量刑辯論程序不完備,精神鑑定調查不足,加上殺人動機還有待進一步釐清,因此2度發回。

加入 @setn 好友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