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過馬路不會違規 律師:1百公尺內有穿越道千萬別不走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日前現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過馬路時被撞,卻還要被罰300元,雖然法官認定確實有遵守規定走在斑馬線上,撤銷罰單,不過到底怎麼過馬路才不會違規,再度引發討論。律師李尚宇表示,其實很多人都會忽略一點,只要穿越馬路地點附近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等設施,便一定要遵守行走,否則就會有違法疑慮。

▲律師提醒,過馬路時,附近有斑馬線、天橋等,就一定要乖乖走,否則不僅危險還會被罰。(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陳宏達因不服被以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罰300元,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宏達當時「緊靠」斑馬線行走,沒有規定一定得「踏在斑馬線上」,因此判決撤銷罰單。

李尚宇認為,該案是法院依相關法規、交通部函示及現場狀況,認定陳宏達行走的方式,確實是以行人穿越道作為橫越馬路的方法,因此並無違規情事。

實務上,確實大家最容易忽略的,是如果馬路地點附近100公尺內,有行人穿越道、天橋等設備,行人就必須前往使用,否則就會有違規的疑慮。提醒民眾,還是不要貪圖一時方便,不僅危害自己的安全,還會害自己荷包失血,真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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