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毒蟲賄賂、為民間人士洩密 雙北3警2交保1收押禁見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局查出南港、內湖分局、新北市新莊分局3名員警涉嫌製作不實事故紀錄,並幫民眾查詢個資好申請理賠,又涉收受毒品犯賄賂,將3名「自家人」依法送辦。士林地檢署將3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後,南港分局交通分隊林姓警員5萬元交保候傳,新莊分局邱姓警員則是3萬元交保,內湖分局胡姓警員被依涉嫌利用職務詐財等罪,羈押禁見。

▲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後,3名員警2交保、1收押禁見。(圖/資料畫面)

檢警追查,任職內湖分局偵查隊的胡姓警員涉嫌於2月、3月間,收受林姓毒品犯20萬元賄賂,但林男還是成了通緝犯被逮,氣得告胡男詐欺,胡男因此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聲請羈押禁見。

另檢警也查出,曾獲台北市政府廉能楷模獎的南港交通分隊林姓警員,在1月間,為「民間友人」製作不實交通事故筆錄,並查詢個資,協助友人請領保險金事宜,被保險公司發現舉發。

不僅如此,現職新北市新莊分局的邱姓警員,疑似也與林員有共同民間友人,涉嫌收受賄賂幫查個資,2人皆被依違反個資法、洩密、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移送法辦,檢方訊後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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