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哥債務問題遭毆!持槍轟車辯警告 法官認殺人未遂判刑

記者林盈君/台南報導

去年5月間,海軍陸戰隊退伍的湯姓男子,因財務糾紛遭陳男毆打,他因此持槍去找陳男談判,之後一言不和,陳男開車落跑,湯男見狀直接對車子開槍,雖然沒人傷亡,但法院審理後,認為湯男採取側身姿勢持射擊,並非慌張之下開槍,足顯他有殺人犯意,且湯男海陸退伍,理應知道槍枝的殺傷力,因此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判刑7年10月,可上訴。

▲湯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刑7年10月。(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20多歲的湯男退伍後,曾涉及討債、向店家收取保護費等,並有吸毒習慣,儼然是當地惡霸,去年5月間,他因債務糾紛遭陳男毆打,因此懷恨在心。幾天之後,湯男攜帶一把改造手槍、7發子彈,去找陳男談判,當時湯男先是對空鳴槍,並要求陳男下車,陳男立即緊鎖車門,加速離去。

湯男見狀,以側身、右手平舉持槍的站姿,從車後方朝陳男車身連開四槍,陳男憤而迴轉、企圖衝撞湯男,湯男則騎乘機車落跑。台南地院審理時,湯男辯稱無殺人犯意,所以一開始僅對空鳴槍,之後射擊車子是擔心被陳男撞到、警告對方,屬自衛行為。但法官認為,湯男應理解槍枝殺傷力,且他採平舉拿槍的姿勢,朝陳男的車連開數槍,有可能致人於死,因此判刑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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