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拿1000元假鈔買冰 雜貨店嬤收到「懺悔驚喜禮」

生活中心/鍾惠宇報導

小時候不懂事,難免犯錯,若能反省並認錯,通常能得到原諒。今(5)日有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指出,阿嬤一早給他看一張紙條,上頭寫著「雜貨店阿嬤您好,我少年時曾拿1000元假鈔買冰,長大至今,深感對不起,懺悔愧疚。奉上2000元,希望您原諒」,讓原PO看了不禁表示「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小時候拿假鈔買冰。(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臉書)

網友看了紛紛留言,「肯開始自省什麼時候都不算晚!善哉、善哉」、「字裡行間能看得出他內疚了好多年,不然也不會記得要還阿嬤」、「其實雜貨店阿嬤知道,故意沒有戳破的!因為她把大家都當自己孫子」、「後悔的事情沒解決,確實會一直放在心上」。

也有人開玩笑說,「阿嬤說沒關係,我拿去隔壁買飲料了,現賺2000」、「奉上兩千元假鈔」、「在店家偷東西都是罰10倍起跳,你這2000元不夠意思,通膨還不夠」。

提醒民眾,根據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銀行券,或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於人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若是收到後發現是偽鈔,仍意圖使用而交付於人者,將處1萬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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